2025-03-20 22:22:25
是否计算f2时可舍去取样时间点?有个问题想在这儿咨询一下,情况如下:一个口服固体速释片剂,包衣片,原研制剂在欧洲几个主流国家上市了,但没在美国上市。我们针对该品种制定的溶出曲线取样点为5、10、15、20、30、45min共六个点,现在测定自制制剂与原研制剂在各介质中的溶出曲线。 其中,5min的取样点不管是原研制剂还是自制的,RSD都非常大(30~40%),10min取样点的RSD较正常(低于10%),我在计算f2因子时,按照溶出度指导原则要求,第一个取样时间点的溶出量RSD不能超过20%。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是否计算f2时可舍去5min的点? 谢谢各位! |
如果是因为5分钟溶出量比较小而造成的RSD大, 舍不舍都可以,如果是这个产品溶出特别快, 5分钟有的杯子里有较大溶出,10分钟或15分钟溶出完全,可以舍去。 不必过于纠结RSD。 |
在禁食状态下,胃内滞留(排空)T 50%时间为15∼20分钟。对于高溶解性-高渗透性(1类)及某些情况下的高溶解性-低渗透性(3类)药物制剂,以0.1mol/L HCl为介质,在适当的溶出度试验条件下,15 分钟的溶出度大于85%时,可认为药物制剂的生物利用度不受溶出行为的限制,即制剂的行为与溶液相似。在这种情况下,胃排空速度是药物吸收的限速步骤。如果药物制剂溶出比胃排空时间慢,建议在多种介质中测定溶出曲线。 |
提问时间: | 2025-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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