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料药CTD申报资料,杂质谱分析所列出的杂质都需要对照品吗?没有对照品,但是评估可能存在的杂质能不能把结构列到资料的杂质谱分析的表格上去,求各位大神指点迷津。
杂质研究越充分越好,能分离出来的杂质要尽可能的分离出来做结构鉴定。
如果是你自己制定的杂质谱,个人感觉,你写上去的每一个杂质,都得有来源,去向,相应的定性,定量方法,该结构鉴定的还得结构鉴定,未超过鉴定限的杂质,在排除高毒性,基因毒性等情况下,可以当未知杂质进行控制。
理论分析的杂质可以写上去呀,为什么不可以?理论分析的杂质分两类:1、能得到样品的,包括分析可能产生的,进行分析验证;2、得不到样品的,特别是理论分析不可能产生的,对其进行冲的理论分析,最好进行佐证。现在很多人对得不到的杂质都避而不谈,并不见的是好事。
只有成品有这个要求,中间体没有要求大于0.1%的杂质需要确定结构,而且中间体中大于0.1%的杂质实在可能太多。个人觉得中间体中杂质限度可以定宽一点,只要不影响终产品的纯度就可以。在一次培训上,问过谢永老师,他就是这么回答的,至于多大限度,就要考虑这个杂质在下一步是否可以很好去除,同时通过理论推测和LC-MS、破坏试验等推测佐证该杂质的产生和消除。